涟源市公安局经侦民警“隔空”规劝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2024-06-24 18:03: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李文 | 点击量:1367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文)6月19日,涟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通过电话“隔空”规劝,成功规劝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梁主动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2023年,经侦大队在侦办雷某等人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时发现,2022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雷某联系做假冒槟榔外包装袋销售中介的陈某梁,要求陈某梁为其找一家可以制作假冒胖哥商标君信和外包装袋的生产厂家,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梁等人在未得到“胖哥”商标权人湖南胖哥鑫鸿实业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提供的假冒虚假授权书以及注册商标证书等证明文件,多次为雷某联系制作假冒胖哥商标君信和外包装袋的生产厂家,加工制作假冒胖哥商标君信和外包装槟榔袋,从中涉赚取介绍费,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024年6月初,专案组民警采取专业技术手段侦察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梁踪迹后,立即通过电话与之联系,“隔空”规劝,对其政策攻心、法律攻心、亲情攻心、教育感化。6月19日,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犯罪嫌疑人陈某梁主动来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赃款6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梁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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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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