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唐文君范质惠)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另案胜诉退还的诉讼费用,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同时又化解了另外一起工伤赔偿纠纷,避免了潜在纠纷引起的新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杜某于2022年3月入职益阳某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杜某工作内容主要为开关及维修机器设备,以保证该公司生产机器能正常运转。2022年12月16日,杜某主动向益阳某公司提出辞职,经挽留后实际工作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6月,杜某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益阳某公司向其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因不服仲裁裁决,2023年7月,杜某向赫山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益阳某公司需限期支付杜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5108元。判决生效后,益阳某公司并没有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杜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多次推诿支付。执行法官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查询,并未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经过调查得知,被执行公司确实已经停止营业一年多时间,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继续加大财产查找力度,最终通过智慧执行关联案件查询到,益阳某公司作为本院另案的原告,正在办理胜诉的退费手续,而该笔诉讼费用足以支付全部执行款,且经了解,杜某与益阳某公司因工伤赔偿问题还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为妥善化解潜在纠纷,执行法官主动辩法析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同意由益阳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6万元,本劳动争议执行案件结案且杜某同意对工伤赔偿案撤回仲裁申请。执行法官随即作出提取诉讼费的相关文书,第一时间将执行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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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