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能见官”,株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出庭应诉
2024-06-21 08:31: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文思静 | 点击量:9626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文思静)6月2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以株洲市人民政府为被上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晓江代表株洲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

2023年11月15日,廖某某等人因不服株洲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驳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复议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依法驳回了廖某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廖某某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杨晓江全程参与庭审各环节,积极答辩,在庭审结束前代表市政府发表最后陈述。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庭审结束后,杨晓江面对面与上诉人沟通,认真听取上诉人的诉求,引导其通过合理方式和正确渠道表达诉求,切实解决争议,做到了出庭又出声、出庭出实效。杨晓江表示,行政诉讼是当事人权利救济的重要方式,也有利于监督行政机关严格行政执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下一步,株洲市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硬指标”的同时,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出庭应诉的“含金量”,持续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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