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丁佩瑶)根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由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为主组成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于2024年6月11日正式进驻湖南省邵阳监狱,对湖南省邵阳监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驻狱检察室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当日下午,交叉巡回检察动员会在邵阳监狱召开。邵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出席。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湖南省邵阳监狱班子成员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副组长、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文新宣读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对邵阳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方案》。
湖南省邵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刘春宇,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志贤分别作表态发言。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巡回检察组组长、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衡阳市华新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如铁作动员讲话,他指出:一要讲政治,以大局观念深刻认识巡回检察工作。巡回检察是顺应新时代新发展的制度创新、是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效能的有力举措、是推动监狱执法规范化的有力支持。二要讲质效,多措并举聚焦检察监督重点。多种方式相结合,既要对重点情况重点检察,又要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还要同步检查派驻检察履职情况。三要讲规矩,以过硬作风有序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巡回检察组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合作,严格依法办案,严明工作纪律,维护好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监狱要以巡回检察为契机,深入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派驻检察机关要强化跟踪督促意识,持续关注整改结果。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处长熊璞转达了局党委对巡回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表示检察机关与监狱有着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追求,交叉巡回检察监督既有效提升了监狱整体工作水平,也是对监狱工作最有力的支持。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联络督导专员、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艳红在会上强调: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巡回检察定位。巡回检察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的一项重大调整,是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促进刑事执行活动规范化、法治化,从源头上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有效形式,对提升检察监督效能,推动新时代监狱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在“派驻+巡回”检察融合工作模式的常态化下,更加深化对巡回检察工作的再认识、再提高、勇担当和善作为。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巡回检察重点。在全面检视监管和派驻检察履职问题的同时,“哪类问题突出就巡回哪类问题”,抓住刑罚执行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从粗放式监督转向精准监督,从表层监督转向深层监督。要聚焦监管活动严重违规、执法办案行为严重违法;要从发现监管执法一般性问题转向注重发现监管执法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要从对监管执法活动监督转向对监管执法监督和派驻检察自我监督并重。三、丰富监督形式,提升巡回检察质效。强化办案责任制,切实落实省院联络督导责任、巡回检察组组长领导责任和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责任。强化大数据应用,精准查找问题,提升监督效能。强化监督方式创新,组织对“减假暂”案件公开听证,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化外部参与,积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公众监督,提升巡回检察的公信力和监督质效。四、善于担当作为,做好巡回问题整改。监狱、检察机关要加强沟通配合,秉持执法司法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凝聚巡回检察合力,维护司法公正、共同捍卫司法公信。对巡回检察反馈的问题“当下改”“长久立”,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执法管理漏洞,持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对相关线索,巡回检察组要按照《湖南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线索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分类处置,实事求是,确保整改见人见事见案,将巡回检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和促进监狱现代化发展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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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