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法院:司法建议的“谏”与“纳” 规范金融共护营商
2024-06-07 16:54: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蒋文娟 | 作者:唐丽君 杨妮亚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唐丽君 杨妮亚)为切实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成效,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减少银行呆账、坏账,有效防范重大金融风险,优化县域营商环境,6月5日,慈利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辖区某金融机构就授信机制管理、自行催收责任、内部机制建设等存在的问题发出《关于加强金融案件诉源治理的司法建议书》,并由分管副院长对司法建议逐一进行解读,对金融机构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逐一进行解答。
近年来,慈利法院辖区内金融案件迅猛增长,通过审理发现,发卡银行普遍存有经营行为不够审慎,授予不适格客户大额信用额度,催生债务违约和社会矛盾;自主催收责任压实不够,基本上没有尽到以自行催收为主的义务,也没有关于纠纷形成及有关解纷经过的介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慈利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推诉源治理工作,根据上述情况,从四个方面向辖区金融机构提出了综合性司法建议:一是要从严审核信用贷客户资信,严防多头借贷风险;二是要优化送达条款,明确约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特别约定电子送达的地址和效力,减少送达成本;三是要严格落实金融机构自行催收责任,加强本机构催收能力建设;四是要优化业绩考核机制,加强解决纠纷能力建设等。
收到司法建议后,金融机构给予了高度重视,机构负责人现场带头学习了司法建议,表示完全采纳建议内容,承诺将会根据司法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函。
下一步,慈利法院将继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深入开展能动司法,紧盯督促建议落实,切实发挥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民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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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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