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芬芬 资浩冰)山水向美,司法随行。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衡阳画卷永葆生机,法治是不可或缺的底色。

为凝聚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合力,共同呵护好绿水青山“高颜值”,在“6·5世界环境日”之际,衡阳中院牵头联合衡南县法院、衡南县林业局、衡南县岐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等多家单位,走进衡南县岐山国家森林公园,共赴一场“青绿之约”,在实地调研、座谈互动中交流分享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举措,共商共谋生态环境保护良策。

“近年来,衡阳中院坚持依法履职 、能动履职,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贯彻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用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特色举措,不断强化内外联动、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多方同向发力、久久为功,在持续推进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中,凝聚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活动当天,各单位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协作联动、共同治理、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共同签署了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汇聚众智、形成共识,为进一步合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活动现场,衡阳中院还结合典型案例,向往来群众普及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了环保宣传手册,引导大家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好美丽的一方山水。

下一步,衡阳中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担当,着力推动生态司法保护再升级,为衡阳推进绿色发展、厚植生态基底添彩助力,让绿水青山“高颜值”与经济发展“高质量”同频共振。
衡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乐喜莲,省政协委员、衡南县政协副主席、林业局局长贺桂香,衡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远毅及相关领导应邀出席活动。
责编:王汝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