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黄泥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农民工意外伤害赔偿纠纷
2024-05-31 09:30:1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李永刚 黄丽萍 | 点击量:16460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黄丽萍 李永刚

“谢谢你们的帮忙,不然这事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处理好”。近日,永兴县黄泥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意外受伤赔偿纠纷,既帮助意外受伤的农民工拿到了赔偿款,又为相关企业缓解了经济困难。

2023年12月,李某华在某竹制品制造公司作业时,因操作拉丝机不当,导致右手受伤住院治疗。事后,该公司承担了李某华住院期间所有的治疗费共计7万余元,直至李某华康复出院。但李某华要求该公司承再支付护理费、生活补助、工伤赔偿等费用,公司以经营困难,迟迟不予支付。李某华无奈之下,找到镇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该公司了解详细情况,鉴于该案事实争议不大,工作人员决定联系双方当事人来司法所面对面进行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关于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态度比较强硬。李某华提出自己在该公司工作近两年,一直兢兢业业,本次受伤对她今后继续工作造成影响,带来较大损失,且公司在其住院期间已经承诺了要赔付的,拖了近半年却不兑现让她非常困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便要走诉讼程序,要法院去起诉。公司方提出,李某华系因自己操作失误受伤,公司第一时间送她去医院治疗,且在经营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全额支付了李某华7万多元的治疗费用,目前李某华已经痊愈,赔偿金额不宜太高,否则公司也难以承受。

调解员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认真分析形势,并思考寻找平衡双方分歧的支点。工作人员首先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法律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双方理智正确看待问题,划分责任,承担义务。又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对方目前所处的困境与不易,情、理、法并用,慢慢推动调解工作的进行。最终,经过多次的耐心疏导和调解,双方均有松动。企业方同意支付相应赔偿款四万元,李某华也认识到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决定接受企业分三期支付赔偿款的方案。至此,一起涉及小微企业和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后,永兴县司法局将继续致力于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并认真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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