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法院齐聚张家界签署协议 澧水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开启新篇章
2024-05-23 11:33: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谭好 | 作者: | 点击量:13123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陈醉)“南洲之美莫若澧”。澧水,湖南省四大河流之一,干流全长388公里,流经湘西、张家界、常德3个市州、9个县市。为凝聚澧水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5月21日,澧水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议在张家界召开。省高院民三庭(环资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伍胜,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湘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家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新主持并讲话,永定区委书记张喜松致辞。
永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介绍了澧水环境资源法庭工作情况;龙山县,石门县,澧县,张家界武陵源区,桑植县,慈利县法院院长先后发言;张家界、常德、湘西三市(州)中院院长签署《澧水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协议从原则、目标、组织、机制、事项等5个方面探索构建澧水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要求3地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澧水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大事项,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形成协同共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格局。
伍胜强调,3地法院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力度,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扎实开展“2024年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筑牢司法保护屏障。要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强化上对下的反应、下对上的响应、同级间的呼应,共同唱响澧水流域保护“三应”协奏曲。要加强司法宣传,加强工作成效、典型案例挖掘提炼,在更广更高平台上讲好澧水司法保护故事,推动形成人人依法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王涯、张家界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李芳、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罗振坤受邀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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