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向晓玲)近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组织召开首次听证会,听证会由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华主持,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相关执法机关专业人员等担任听证员。召开此次听证会的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书面回复未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意见书》,未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对不起诉人董某给予行政处罚,即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提出的意见与行政处罚的主管行政机关之间存在法律认识上的分歧,结果导致对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目的是为了解决应否给予被不起诉人董某行政处罚,即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意见是否正确持续进行跟踪监督,以及应当行政处罚的情形下所适用的具体法律规定。
听证会上,主持人和行政检察案件承办检察官不仅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释明了法律条款,还对行刑衔接中反向衔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意义、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阐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相关原案件承办人分别说明了提出检察意见和未采纳检察意见的理由、依据。听证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后,就相关案件具体处理和适用法律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承办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针对该起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在2022年12月1日之前而违法处理在2023年1月之后的案件,应否给予行政处罚及新旧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全体一致的评议意见,并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一些现状进行了总结说明,对法律监督原则和方向提出了意见建议,给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监督提供了法律意见参考。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中,将依法能动履职,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衔接配合,注重检察内部交流沟通,持续跟踪检察意见的处理落实,避免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现象,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会商联席等工作机制,形成“行政+检察”良性互动机制,推动行刑衔接工作走深走实,做优做实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责编:周玉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