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检察首次举行社区矫正变更执行地公开听证会
2024-05-20 16:33:4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彭涛 孙煜斐 | 点击量:805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涛 孙煜斐)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切实提高刑事执行检察执法公信力,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5月17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针对异地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符合执行地变更条件举行公开听证。该院陈峪林副检察长担任主持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永定区及桑植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应邀出席听证会。

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到桑植县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今年3月,吴某某以拟在永定城区某公司上班为由,申请将社区矫正执行地由桑植县变更至永定区。永定区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后认为监管环境不成熟,存在一定再犯罪风险为由不同意变更。吴某某不服,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某的个人情况、基本案情、永定区社区矫正机构不同意变更的理由以及该院开展的调查核实相关工作情况。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答疑解惑、综合评议等环节,一致认为吴某某变更至永定区后,将更加有利于日常监管,更加有利于回归、融入社会,支持检察机关变更执行地的监督意见。
申请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是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勇于担当作为,切实解决社区矫正对象“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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