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公安深入推进盗窃通信基站电能专项整治行动
2024-05-20 15:04: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黄静 | 点击量:1523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静)为依法保护国家电能资源,切实维护通信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良好的用电环境,近日,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联合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三家通迅运营商,深入辖区乡镇开展盗窃通信基站电能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前期调查发现,部分通讯基站存在被私拉乱搭接等偷盗电现象,联合检查组此次对受损基站逐一实地核实情况。针对涉嫌偷盗通信基站电能的违法用户,民警点对点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让其认识到盗电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经过耐心法治宣讲,违法用户均自觉配合,主动拆除私搭乱接的电力线路,切实消除了安全隐患。
此次行动共发现并拆除盗电装置6处。下一步,赫山公安将继续配合对辖区范围内的通讯基站进行安全排查,对盗窃通信基站电能及盗窃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做到应查尽查、应打尽打,积极维护通信企业的正当权益,确保通信基站的安全平稳运行,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条链接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针对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采用其他方法窃电等行为都属于窃电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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