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多起典型盗窃案
2024-05-16 16:44:1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888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阳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企图不劳而获,用非法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实为盗窃。近期,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几类典型盗窃案件频发。对此,检察官提醒您:

忘关车门,小心爱车变“盲盒”

2023年5月份,居无定所且无收入来源的犯罪嫌疑人孙某途经某五金汽配城时,看到停在路边的车子,心想碰碰运气,便开始用手去拉车门,随即盗取被害人李某车内4800元左右现金和8包香烟,并将现金在商店兑换成微信财付通余额。

孙某到案后,向检察官供述:“我没有经济来源,一直在流浪,因为没钱用,我想试试去拉车门,碰到别人车上有东西我就好偷走。”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孙某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的财物价值约5000余元。2023年6月,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随处停车,小心飞来“横祸”

有很多人习惯将车子当成“移动保险箱”,随手将有价值的物品或现金放在车里,以为把车门一锁,就可以安全无忧了。殊不知,这样也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犯罪嫌疑人何某、赵某等5人,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随机出击,先后在邵阳市、娄底市等地流窜作案,以2-3人一组的形式,一人负责望风,一人搜寻目标,持破窗锤伺机作案,23天内连砸停在路边的55辆汽车,盗窃车内包、手机、首饰、香烟及现金等财物价值4.3万余元,损毁车辆价值上万元,同时将盗得的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随意销毁,让车主破财损车,徒增烦忧。最终,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何某、赵某等5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乱放钥匙,小心图方便变“不方便”

有些人会有这样的习惯:将钥匙放在家门口附近,比如窗台边、花盆下、鞋柜里、地毯下等,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忘带钥匙时还能救急。殊不知这样虽方便了自己,却也“方便”了宵小之徒,给自家留下了安全隐患。

2023年3月,缺钱的张某听朋友说可以在门口鞋柜找房门钥匙开门入户盗窃,便生出盗窃的想法,之后独自来到多个小区,采取挨个“扫楼道”方式,在小区住户门口地毯、花盆、鞋柜等处寻找钥匙打开房门,窃取黄金首饰、现金、烟酒等贵重物品。截至案发被捕,张某成功实施盗窃3起,盗取财物价值共计2.8万余元。

被害人讲述:“我妈妈经常性将钥匙放在门口鞋柜里面,这习惯持续一两年了。现在看来,丢失的财物难以全部追回,以后可不能因为图方便就乱放了。”

近年来,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影响社会平安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之力助力“平安北塔”“法治北塔”建设。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