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人民法庭:高效调解促和谐 当庭兑现解纷争
2024-05-13 17:18:2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周楚远 | 点击量:930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楚远)“感谢法官如此迅速地处理好了我们的纠纷”。5月13日,永定区法院新桥人民法庭深入贯彻“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会议要求,当庭调解并履行完毕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2018年,邓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额与年底项目分红金额,但在入职后公司却没有足额给邓某发放年底分红。2023年4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暂停发放工资,同年12月,邓某离职后多次向公司讨要未发放到位的分红、工资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桥人民法庭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并耐心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在法官认真细致、锲而不舍的调解下,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当庭向邓某支付劳务费9万元,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小”法庭服务“大”民生。永定区法院将进一步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推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元、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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