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首例公益组织所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审结
2024-04-26 11:21: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 邓国军 曾星新 | 点击量:2438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邓国军 曾星新)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亦是世界法律日。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近日,宜章法院公开审理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诉包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系宜章县首例由公益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庭审现场

2023年3月,被告包某在天塘镇笠头村山场开垦自家的荒山时,点火焚烧杂草、杂树,不慎引起周边山林着火,造成周边的杉木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大面积烧毁。经鉴定,该山场森林火灾过火面总面积66.6亩(4.44公顷),其中灌木林地面积60.6亩(4.04公顷),杉木中龄林有地面积2.9亩(0.2公顷),苗圃林地面积3.1亩(0.21公顷),烧毁程度为重度。按事权等级区分烧毁的国家级公益林地29.5亩(1.97公顷),一般商品林地面积37.1亩(2.47公顷)。

2023年12月,宜章法院依法对包某失火罪判处拘役二个月。2023年11月,宜章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作为原告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于2024年1月22日将该案移送本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包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经济能力不足无法直接赔偿全部生态修复费用。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时修复公益林地,又同时兼顾被告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行性,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原告、支持起诉机关与被告进行调解,在本案中采用“劳务代偿”的方式对公益林地开展补植复绿,抵扣生态修复费用。最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的处理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得到了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五大党代表,全国劳模李常水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能动开展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助力生态环境修复,是宜章法院积极践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能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宜章法院将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审理力度,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美”的美丽宜章贡献司法力量。

责编:刘建军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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