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024-04-26 08:57:5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彭中平 | 点击量:952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中平)日前,醴陵市检察院针对办理的贾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的违法行为人,制发行刑反向衔接检察建议书。建议醴陵市公安局对贾某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惩治其违法行为,以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2年至2023年6月,贾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腾讯QQ账号包含注册者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仍非法向他人出售大量账号,获利约19000元。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贾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今年2月27日,该院行政检察部门通过行刑反向衔接系统流程,向醴陵市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定,对贾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予以处理。近日,公安机关回函称,已采纳检察意见,对贾某处以19000元罚款,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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