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律师助力”庭前化解“打架”纠纷
2024-04-09 13:55: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伍敏菁 范质慧 | 点击量:994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伍敏菁 范质慧)俗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生活中,同事、邻里、熟人之间难免因琐事发生争吵,但切记不能意气用事,甚至动手伤人。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法庭通过“法官调解+法援律师助力”,在该区沧水铺镇河图村村民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
张某和李某系同事。2023年9月,两人在上班时因使用车间的推车产生争执后发生抢夺,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张某动手将李某打伤,两人因此丢掉了工作。事发后,李某住院,张某被治安拘留,两人结下了心结,经多方协调解决问题均未果,故李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至法院,张某见状提起反诉,两人矛盾进一步加深。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张某和李某之前上班时同吃同住同工作,亦是多年朋友,冤家宜解不宜结,为了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伍敏菁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且张某和李某都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可以争取援助律师参与到诉讼调解中来,合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于是,伍敏菁及法官助理通过打电话、加微信等方式,多次就案件事实、纠纷解决方案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其援助律师进行法律角度的分析解释和情理角度的疏导说明,并组织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双方援助律师也积极配合法庭进行调解工作,不仅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也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案件利弊,降低了双方当事人不切实际的心理预期。双方矛盾逐渐有所缓和,均表示愿意作出让步和协商解决。
法官经过与援助律师的共同努力,在庭前会议“情、理、法”的融合作用下,张某和李某不仅打开了心结,也认识到了自身冲动的错误,冰释前嫌,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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