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一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罚
2024-03-15 20:20:4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邓雁 | 点击量:575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邓雁)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武陵源区森林公园张管处的张家界奕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区域使用的灭火器压力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

随后,在对该单位复查中,发现该单位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其行为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及《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六条参照表005-3的规定,决定给予张家界奕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50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负责人对标对表严格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希望该场所在以后的经营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扎实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此类火灾隐患不反弹、不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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