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法院 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调度会
2024-04-02 15:25:2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李媚 | 点击量:1120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媚)2024年4月1日上午,南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调度会,党组书记、院长丁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小军、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蔡佳伟及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张军院长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重点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方案的指示批示精神,宣读了南县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则,并听取了明山头法庭2024年第一季度“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情况及各法庭庭长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意见与建议。

会议指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南县法院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点,各法庭应当提高政治、思想、行动自觉,群策群力开展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及县委政法委均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出了具体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部署清晰体现了创建工作是时代发展和形势的要求,必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更高站位认识创建的意义,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细化工作考评指标体系,狠抓落实。各法庭庭长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当对照最高院、省高院的考评标准逐项落实,切实把创建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作来层层落实;三是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动和依靠群众,以解决人民矛盾纠纷为工作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各法庭需下沉到基层第一线,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直面矛盾,就地化解,切实做到苗头问题早消化、重点对象早转化、敏感时期早预防、矛盾纠纷早处理;四是要加大宣传报道,全面推进“枫桥式”法治宣传。各法庭应积极开展覆盖范围广、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契机,主动为村、社区的治理工作提供法律力量。同时要加强总结提升与成果转化的能力,形成有南县法院特色的新“枫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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