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检察院开展幼儿园法治教育活动
2024-04-01 09:53: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甘宇 | 点击量:1845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甘宇)幼儿园是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的第一个学习和社交环境,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3月28日下午,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陈晓玲走进大通湖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开展主题为“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的预防性侵害法治宣讲。

陈晓玲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解释了什么是性侵害,以及它可能带来的后果,让小朋友们明白性侵害是违法的、不道德的行为,无论在哪里,无论对方是谁,都有权利拒绝任何不愿意的触碰,此外还教育孩子们在遇到性侵害时要尽快告诉家长或老师,及时报警。

活动最后,陈晓玲呼吁家长、老师要密切关注孩子们的情绪和行为变化,给予孩子们足够的关爱,学校和社会也要加强对性侵害的预防和打击,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该院将密切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成长,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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