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牢筑河道安全 守护“水清河畅”
2023-06-02 11:05: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滕文意)为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维护优化河湖生态功能。近日,中方县检察院收到河长办线索移送,发现某村河道的沙洲上,弃置了大量清淤工程产生的泥土、危房改造中产生的大量废瓦片等垃圾,严重影响村民居住环境和河道行洪安全。
收到移送线索后,中方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并向相关行政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全面履职,督促该村限期清除泥土、垃圾,恢复原状,以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发出检察建议后,中方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目前,该村清淤工程、危房改造所堆积的泥土、垃圾已基本全部清除,河道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近年来,中方县检察院坚持把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配合,常态化推进“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就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垃圾等环境问题及时沟通、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美丽河湖、健康河湖、生态河湖,共同守护河道环境和行洪安全,为中方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周玉意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