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法院专题学习贯彻衡阳中院《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四条措施》
2026-11-02 14:42:3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091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谭舒婷)2026年11月2日上午,石鼓法院专题学习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更高层次、更大能级的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四条措施》。

会议传达了《十四条措施》内容。会议指出,《十四条措施》紧扣“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从产业司法保障、知识产权防护、文旅纠纷化解、善意文明执行、一站式诉讼服务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是全市法院服务大局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会议要求,全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立足审判一线实际,自觉将《十四条措施》融入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适用“活封活扣”,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聚焦辖区产业特点,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办案效率。要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和财产权,妥善审理因商业诋毁、财产损害赔偿等引发的纠纷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要高效化解涉文旅纠纷,服务保障“周末不忙,来趟衡阳”城市文旅IP。要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要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畅通涉企案件全流程“绿色通道”,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妥善审理涉企业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环境资源案件,助推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下一步,石鼓法院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十四条措施》的要求转化为每一个案件的公正高效办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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