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告诫仍无视!洪江市现场撤销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缓刑并收监,以案释法敲响法治警钟
2026-10-30 09:20:2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5083         

​湖南法治报迅(通讯员 胡伟雄)近日,洪江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辖区内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承办法官现场宣读对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撤销缓刑裁定书,公安机关对蒋某某依法执行收监,检察机关全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现场收监+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模式,用真实案例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直击人心的法治公开课。

社区矫正对象蒋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缓刑,在辖区接受社区矫正监管。在社区矫正期间,蒋某某多次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司法工作人员多次对其开展法治教育、谈心谈话、提醒告诫,一次次教育、一次次惩戒,换来的却是一次次无视。最终该名社区矫正对象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此次沉浸式警示教育,变“被动说教”为“直观感受”,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直观的执法现场、鲜明的身份反差,让在场所有矫正对象深受触动、深受教育。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做实做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常态化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强化社区矫正全流程精准监督,牢牢守住社区矫正安全底线,以检察履职助力平安洪江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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