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寻案件突破口,柔性执行破僵局
2026-10-29 12:03: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王与薇 唐婧 | 点击量:513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与薇 唐婧)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通过精准研判案情,柔性释法疏导,促成各方达成执行和解,69万余元赔偿款全部兑付到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中,王某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家人向胡某某、车辆租赁方A公司、保险服务方B公司及保证人C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各被告连带赔偿王某某各项经济损失6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几名被告均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在启动财产查控中发现,三被执行人均无银行存款、无不动产登记,名下车辆亦全部设有抵押。面对这样的局面,是简单终本结案,还是想办法突破僵局?执行法官选择迎难而上。

执行法官先后约谈三名被执行人。经细致了解,并结合生效判决,法官敏锐抓住案件“命门”,A公司涉案新能源车辆虽在B公司处购买了“替代性保险”,但B公司并无保险资质。A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而B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C作为保证人,本就依法负有补充赔偿责任。

找准“症结”后,执行法官随即分头做工作。法理讲透,情理讲够。在执行法官法理交融的耐心劝导下,三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款如期执行到位并于当日发放给申请人。至此,这起原本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僵局的案件,在执行法官的智慧与温度下,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涉事企业的后续经营,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执行完以后,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表达谢意。办案法官表示,执行工作并非只有强制手段,在案件办理中坚持柔性执行,找准利益平衡点,精准抓住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尽力促成和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执行工作追求的“不战而屈人之兵”。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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