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有风险 出借需谨慎
2026-10-28 09:31:0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罗晓洪 刘婧 | 点击量:5398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罗晓洪 刘婧) 近期,攸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因投资理财、资金过桥、生意周转等引发的民间借贷案件,借款人许以高息或利用身份带来的信任优势对外借款,不少群众禁不起高利诱惑而出借,最终本金都难以收回。

张某长期在境外活动,对外宣传其从事石油贸易,每次返乡都出手阔绰、结交亲友,营造“大老板”人设。后张某以短期资金周转为由向亲友借款,并许以月息3至5分不等的高息、到期后按时还本付息的承诺,不少亲友出于对张某的信任,不仅拿出个人积蓄出借,还借款后再出借给张某,以赚取息差。实际上,张某全靠“以借代还”“拆东墙补西墙”来维持骗局。后张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向其出借款项的亲友多年积蓄打了水漂。

李某系某银行工作人员,因业务关系与许多客户熟识。基于此,李某常以有企业需要资金过桥为由向客户借款,且均约定的借期不长、利息不少。不少客户基于对其身份的信任,认为其有一定渠道,在李某前期均能按期兑现的情况下,更是深信不疑,对李某的各类借款要求来者不拒。李某实际上将借款均用于赌博等高消费,尽数挥霍一空。

法官提示

高利息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切勿被高额回报冲昏头脑。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务必做到“三查”:查借款人资质状况、查还款能力、查借款用途合法性。切记不要将养老、救急钱等必要生活资金投入借贷。法院在依法保护合法债权的同时,也提醒民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借贷。

责编:刘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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