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暖人心 司法解忧护民生
2026-10-09 17:56:3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车璐炀 唐婧 | 点击量:531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车璐炀 唐婧)近日,衡阳市南岳法院运用柔性司法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厘清法律责任基础上兼顾情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2026年的某日,被告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某路段时与原告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诉至法院,主张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核查案情,查实被告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力承担全额赔偿款项,若简单机械作出判决,不仅被告面临履约压力,还极易引发双方对立,矛盾难以实质性化解。为最大限度化解纷争,承办法官摒弃“一判了之”思路,立足案件实际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依据,向双方释明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标准,厘清各方权利义务,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法院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原告充分体谅被告系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拮据的现实情况,主动对赔偿金额予以让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监护人当场赔付1.5万元,涉案纠纷圆满办结。纠纷化解后,被告监护人专程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送来“恪尽职守拥正义 秉公办案解民忧”的锦旗,对法院暖心高效、法理兼顾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的认可,更意味着责任与担当。近年来,南岳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聚焦民生类“小案”,推行柔性司法,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兼顾情理,以调解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平衡各方当事人权益。我院将进一步做实基层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以高质量司法守护群众安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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