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胡月)从涟源市第二中学一堂有声有色的法治课,到全市十余所学校的法治之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们将普法的步伐踏遍了涟源各大校园。今年以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检察官们走进小学、初中、高中,把“法言法语”变成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成长提醒。


“今天我不念文件,也不讲大道理,我们就聊三件事:你举起的拳头离违法有多远,你以为的帮助离犯罪有多近,你的沉默会让伤害持续多久。”
9月14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长候选人彭祁琏来到涟源市第二中学讲法治课,课上,她没有照本宣科,而是从检察职能开始循循导入。“我们有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还有专门守护未成年人的‘未检’......”法治副校长、强制报告、入职查询……这些专业名词看似晦涩难懂,在彭检的详细解说下,化成一道道保护孩子们的坚强防线。
这堂法治课,彭祁琏讲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刑事责任年龄。
16周岁、14周岁、12周岁,三个数字,三层法律边界。她告诉同学们,14岁以后,不是“熊孩子”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八类重罪,都要负刑事责任。低龄不是“挡箭牌”,极端恶性犯罪,检察机关依法核准追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从轻、减轻,前提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绝不等于纵容。
第二件事:校园暴力。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校园欺凌第一次被明确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侮辱、恐吓,不只是“学校内部的事”,还可能面对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处罚和矫治教育。她提醒同学们:“年龄可以让你被从轻处罚,但绝不是免责金牌。”校园暴力也不只是“殴打”,网络谣言、散布隐私、恐吓侮辱,同样是暴力。
第三件事:性侵害。
这是最沉重的话题,也是男孩女孩都要补上的一课。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同不同意,都以强奸论;网络上诱骗未成年人拍裸照、发隐私视频,没有身体接触,也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熟人作案,往往更隐蔽,邻居、亲戚、老师、家长的朋友,都可能成为需要警惕的对象。她给孩子们三句话:立刻离开、马上报警、保留证据。
课后,12道有奖竞答题把气氛推向高潮,同学们抢答的声音让这堂法治课有了回响。此外,彭祁琏一行还检查了校园内安全生产工作,关心学生饮食生活安全。而这,只是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我院法治进校园覆盖全市小初高各阶段共十余所学校。检察官们走进各大校园,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教孩子们知边界、懂自护、守法律、会求助。
在小学,检察官讲身体边界、防拐防骗、勇敢说“不”;在初中,检察官讲玩笑与欺凌的界限、网络陷阱、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的距离;在高中,检察官讲刑事责任年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性侵自护和证据意识。案例讲述、情景问答、模拟法庭、法治副校长授课、检察开放日、宣传手册……形式在变,守护青春的心永不变。

9月10日六亩塘镇桐车学校

9月14日常林中学
知边界,是让你不伤害别人。懂自护,是让你不被别人伤害。这两门课,缺一不可。下一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检察蓝”成为青春路上的守护色,让每一堂法治课,都成为孩子们成长路上的引路灯。
责编:王彩英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