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来怀调研废弃矿硐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工作
2026-09-15 17:29:3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577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巾樱 刘镇 黎祜林)9月9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第二办案组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刘东斌一行到怀化调研废弃矿硐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先后前往芷江、辰溪等办案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湖南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罗树中,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姚红等参加调研。怀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志凌,副检察长金波及全市公益诉讼检察条线相关人员参加调研活动。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姚红主持会议。

调研期间,刘东斌一行深入芷江、辰溪废弃矿硐办案现场,实地查看矿硐封堵整治、安全隐患消除及生态环境修复等情况。

座谈会上,怀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金波汇报了怀化市废弃矿硐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辰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煌汇报了辰溪县废弃矿硐办案工作。怀化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代表围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和实践感悟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就废弃矿硐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办案难点进行深入研讨。

罗树中指出,要找准检察公益诉讼的定位,将公益诉讼融入国家治理大局,放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思考谋划。要聚焦高质效办案,直面废弃矿硐整治中历史欠账与发展衍生隐患交织、跨领域跨时段的治理难题,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要依法履职担当,以法治方式实现公益保护与安全发展、治理能力提升相统一。

刘东斌对怀化市检察机关废弃矿硐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聚焦矿山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护人民安全,切实增强做好专项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要树立系统办案理念,坚持系统治理与源头治理,提升专项监督效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注意履职边界,精准规范监督,练好内功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科技赋能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协同高效监督,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监督格局,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防线。

下一步,怀化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意见,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始终把维护公共利益作为公益诉讼检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履职、依法履职,为怀化高质量发展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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