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文新)司法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一件执行案件中摒弃机械强制扣划方式,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利弊劝导,成功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足额履行全部义务,既圆满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又避免了被执行人高额退保、保单失效的经济损失,实现了法理人情双向兼顾、案结事了人和。
文某与谢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确认谢某欠文某租赁费10万余元,并约定了分期付款的方式。谢某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尚欠4万余元未按时支付。文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实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银行存款,但持有一份长期缴纳的商业保险保单,具备现金价值,依法可强制扣划、提取保单价值用于清偿债务。按照流程,法院可直接出具法律文书强制提取保险现金价值,快速办结案件。但承办法官细致研判后发现,该保单系被执行人长期持续缴费的保障型保险,缴费年限久、保障周期长。若法院直接强制扣划退保,将导致保单直接失效,被执行人多年缴费投入大幅缩水,产生不必要的高额经济亏损。
为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次生损失,平衡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采取柔性执行方式,暂缓启动强制退保、扣划程序。办案干警多次联系谢某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清晰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讲明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客观为其分析利弊,细致讲解强制退保的巨大经济损耗与主动履约的诚信利好。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普法劝导,情理相融与之沟通,谢某深刻理解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初衷。随后,谢某主动多方筹措资金,在约定时限内全额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款项,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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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