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感召促迷途知返 一名嫌疑人投案自首
2026-09-10 12:42:3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彩英 | 作者:温煦 | 点击量:510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温煦)“主动投案自首,是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可以依法获得从宽处理。”在民警的政策宣讲与耐心劝导下,近日,因涉嫌寻衅滋事潜逃一个月的刘某主动来到双峰县公安局青树坪派出所投案自首。

7月1日上午,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陈某发生口角争执,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刘某情绪失控,持钝器将陈某打伤后迅速逃离案发现场。

接到报警后,青树坪派出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查、固定证据并进行走访调查。经司法鉴定,被害人陈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案发后,刘某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一直藏匿在外,刻意躲避公安机关侦查,给案件侦办工作带来一定阻力。

为尽快将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办案民警持续梳理案件线索,细致研判其活动轨迹,多次开展摸排追查工作。同时,民警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的办案原则,决定对嫌疑人开展上门规劝工作。

8月27日,民警专程前往刘某家中,对其家属宣讲法律法规,陈述利害关系,克服侥幸心理,动员家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规劝刘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经办案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规劝工作,刘某终于放下思想顾虑,于8月28日主动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编:王彩英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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