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一场调解让两家企业同时“松口气”
2026-09-08 09:01:3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王敏玲 黄文韬 | 点击量:5248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王敏玲 黄文韬)一家租赁企业因账款被拖欠,员工工资快发不出;另一家机械公司账户被冻结,在建项目几乎停工。两家企业打官司打到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淦田法庭,本以为要长期“拉扯”,没想到法官的一次次“背对背”沟通,让双方从针锋相对变成了互谅互让。

2025年,被告某机械设备公司因承接工程项目向原告某起重设备租赁公司租赁设备,已累计欠下租金50余万元。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起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导致被告账户被冻结。而被告也有苦衷,资金周转暂时卡了壳,账户一冻,材料款、工人工资全付不了,项目推进举步维艰。

承办法官王敏玲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分别拨通了双方电话。“法官,我们不是不讲理,但之前他们出过承诺书都没兑现,这次我们信不过。”原告代理人语气焦急。王敏玲耐心劝道:“调解书和判决书同样有强制执行力,而且能更快固定债权。你们可以先拿到一笔钱救急,剩下的分期履行,还能减半诉讼费,维权成本更低。担保责任和违约条款我们都会写进协议,一旦对方再违约,直接申请执行,比打持久战更踏实。”

听了这话,原告松了口,但也提出要求:必须先付一部分,担保人必须继续担责。

另一边,被告也表示:“王法官,我们真不是赖账,账户冻着,材料款付不了,工人工资也发不出,项目快撑不下去了。”

王敏玲没有急着打断,听完后缓缓说道:“您这边难处我听到了,原告那边也急等着钱发工资。案子到了法院,咱们就一起想办法,不能让两家企业都耗死在这笔账上。今天联系你们,不是来分对错的,是想实实在在找出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路子。”

经过多轮“线上+线下”协商,各方终于达成协议:被告在8月底前先支付10万元,剩余欠款分5个月付清;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被告公司未按协议按期履行,需承担相应逾期付款损失。

协议签完,原告很快拿到首笔款项,资金压力暂时缓解;被告账户顺利解冻,在建项目重新运转,分期方案给了企业调整的时间。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淦田法庭深入落实 “企业服务年” 工作部署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淦田法庭将持续聚焦辖区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坚持依法裁判与柔性司法并重,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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