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石峰区出台“法治十条” 以法治力量护航轨道交通千亿产业升级
2026-09-03 13:25: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 | 点击量:560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江亮辰)今年来,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株洲高新区田心片区管理办公室、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峰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联合出台《聚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 强化检察司法保障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举措》),围绕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打出法治化保障组合拳,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探索政检企协同联动新路径。

《十条举措》覆盖多个维度:包括健全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机制,严惩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犯罪,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涉企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强化涉企执法司法活动监督,深化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化产业园区与重点片区检察履职,推动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构建“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服务等内容。

作为株洲千亿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核心研发生产基地所在地,石峰区近年来积极探索服务轨道交通产业集群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工作。此前发布的《十条举措》在前期对辖区30余家企业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充分梳理吸收了相关意见建议,涵盖司法保护、执法监督、服务供给三大板块。

守底线——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严厉打击针对企业的涉黑恶犯罪、企业内部职务犯罪及侵犯核心技术等行为,让企业安心经营。

强监督——深化涉企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严打虚假诉讼,纠治“小过重罚”、超额冻结账户资金等执法乱象。

优服务——强化产业链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对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实行精准司法保护;建立检察、市场监管、园区、优营中心、行业协会、高校等多部门数据线索相互移送机制;构建“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服务机制。

整套制度致力于为企业营造平安稳定的经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下一步,石峰区将紧扣《十条举措》综合履职,深化“检企联络工作站”实体化运行,精准对接产业链司法需求,以检察履职护航轨道交通主导产业创新发展,以法治护航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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