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啦,请查收雁峰区人民法院的“法治大礼包”
2026-08-31 18:08:3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陈   琼 | 点击量:510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琼)夏去秋至,快乐的假期余额清零,新学期准时上线啦!成长路上安全无小事,出行、上网、交友、财产防护处处都藏着小陷阱。快跟着这份指南,把法治安全知识装进书包,平安开启新学期!

交通安全不放松

上下学路上千万不要放飞自我!过马路拒绝追逐打闹,严格遵守红绿灯指示;未满 12 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满 16 周岁才可骑电动自行车,骑行电动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不乘坐无牌无证的 “黑车”,把出行安全牢牢抓在自己手里。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

网络安全多防范

网络世界趣味多多,但风险也悄悄潜伏。上网时不要随意泄露姓名、家庭住址、家长电话等隐私信息,不和陌生网友私下见面,拒绝网络辱骂、人肉爆料等网络暴力行为,理性上网、拒绝高额充值打赏,文明冲浪不踩红线!

法 条 链 接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第二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优化相关算法模型,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欺凌信息的识别监测。

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掌握个人信息范围、了解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指导未成年人行使其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

校园欺凌敢说“不”

同学之间友善相处才是校园正确打开方式!校园欺凌从来不是“小打小闹”。既不做欺负别人的施暴者,也不当冷眼旁观的旁观者。如果遭遇殴打、恐吓、言语羞辱等欺凌行为,一定要勇敢说“不”,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必要时报警求助,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欺凌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校园欺凌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恐吓,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聚众斗殴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严提防

骗子的花招一直在更新,同学们也要擦亮双眼!遇到“游戏低价充值”“中奖返利”“冒充老师收费”等消息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消息、不点未知链接、绝不私自转账汇款,碰到拿不准的事情先找家长商量,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针对学生的常见诈骗形式有哪些?

冒充同学、亲友类诈骗

骗子盗取学生微信号、QQ号后,冒充学生本人向学生的亲戚、朋友借款,或者以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得病等为由,要求学生亲戚、朋友转钱。

网络游戏虚假交易诈骗

骗子在社交平台、游戏社区等发布买卖游戏装备、游戏账号、低价销售游戏币等广告信息。诱导受害人在虚假的游戏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然后骗子用“注册费、押金、解冻费”等名义诱导其付钱,最后将受害人拉黑。

网络追星诈骗

骗子通过伪造后援会或是明星本人社交账号等方式来对追星群体进行诈骗,常见的有伪装明星、明星粉丝群应援打榜、赠送明信片、进入明星粉丝群收费等形式。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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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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