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路遥,枫桥花开 ——记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彭路遥
2026-08-24 16:54: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田红芳 | 点击量:522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田红芳)她叫彭路遥,身形清瘦却步履坚实,十二年的光阴,从书记员到庭长,她将青春写在凤凰苗寨的千山万水间。在彭路遥的带领下,吉信法庭获评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她个人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人民法庭庭长 彭路遥

始于足下:田间地头解纷争

吉信法庭辖吉信、竿子坪、禾库三个镇,最远的村寨开车得两小时。但村村寨寨,都留下了彭路遥的足迹。她将时间切片利用:白天,翻山越岭送达文书、现场勘验;夜晚,研读案卷、草拟判决。

“法官不是无所不能,但要竭尽所能。”这是彭路遥常挂在嘴边的话。她不满足于一纸判决,而是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在一起离婚纠纷中,考虑到当事人均在外务工,她利用休息时间进行“云端”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离婚,并妥善解决了8万元彩礼及金饰返还问题。

家长里短、邻里纠葛,是法庭的日常。针对彩礼纠纷、排水纠纷等典型案件,她把法庭“搬”进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以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笃行不怠:法律共融

彭路遥是土家族,初到苗乡,不通语言、不懂风俗曾是办案的“拦路虎”。第一次下乡,她讲的法条群众听不进,群众讲的苗语她听不懂,明明是简单的纠纷,处理起来却格外费劲。

于是她主动向土生土长的苗族书记员、村干部学习,从简单的苗语问候开始,一点点记录下苗族的婚丧嫁娶习俗。

院党组提出“法俗共融”工作法后,彭路遥积极带领吉信法庭深入践行。在处理吴氏三兄弟继承纠纷时,她活用苗族“幼子赡养”的传统风俗,特邀省人大代表隆琴和村干部联合调解,解开了兄弟间的心结,一场家事纠纷在亲情回归中圆满化解。

她还将“法俗共融”延伸到移风易俗中,借“四月八”“六月六”等民族节庆,开展“拒绝高价彩礼”法治宣传,在欢歌笑语中将文明新风播撒进苗族群众心里。2025年,她办结案件24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一审服判息诉率96.12%。这份源于基层的“金点子”,入选全省“金果子”优秀案例,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苗乡扎下了深根。

久久为功:法治路上的长跑者

基层治理非一日之功,司法为民更需久久为功。基层法庭作为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连着万家烟火、牵着民生冷暖。彭路遥积极推动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组建“民政妇联+法庭”“代表委员+法庭”等四个调解平台,在辖区58个村设立婚姻家庭调解点,汇聚起化解家事纠纷的强大合力。

                                                          联合综治中心调解纠纷

在一起跨镇同居关系纠纷中,她联合吉信、千工坪两镇综治中心,法官、民警、调解员协同发力。历经4小时法理交融的劝导,双方就子女抚养及彩礼返还达成一致并当场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6年,吉信法庭落实“枫桥经验”再出发,上半年联合综治中心合力化解矛盾10余件,审判管理指标全部优于合理区间。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初心。她的名字叫路遥,她将继续出发,因为法治的道路,永远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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