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心生贪念 盗窃金饰获刑
2026-08-21 18:24:4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舒慧 | 点击量:562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舒慧)受邀上门拍摄房源,本是寻常工作,当事人却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秘密盗取房主黄金饰品。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赵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6年3月2日,赵某受房屋中介段某邀请,前往芙蓉区某小区住户家中拍摄房源。经房主授权、告知门锁密码后,赵某与段某正常入户开展拍摄工作。工作过程一切合规,赵某却在无意间发现主卧梳妆台抽屉内摆放有黄金首饰。

因身负网贷、经济拮据,面对眼前贵重的黄金饰品,赵某一时贪念作祟,丧失理智。趁中介段某临时离开、现场无人之机,赵某悄悄盗走房主周某的一条黄金项链及一枚黄金佛头。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黄金项链价值2974元,黄金佛头价值9022元。

一时糊涂,步步踏错。作案次日,赵某迅速将部分盗取的黄金吊坠变卖,获利5428元,妄图通过快速销赃掩盖自身盗窃行为,逃避追责。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6年3月3日17时许,公安民警前往赵某住处核查案情。赵某在母亲电话规劝下主动回家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全部涉案赃款及未售出的黄金饰品,悉数发还给周某。此外,赵某主动向周某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取得谅解。

芙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量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全额退赃退赔、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多项从宽处罚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审慎研判。法院审理后,依法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贪欲只在一念之间,失足便是万丈深渊。原本拥有正当工作的赵某,生活安稳、前路可期,却在瞬间被贪念裹挟,抵不住金钱诱惑,一时糊涂逾越法律底线,落下犯罪记录,亲手断送了自己的安稳生活,教训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每个人的生活都难免有压力、遇困境,但再难的处境,也不能成为触碰法律红线的理由,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要妥善收纳、细心保管贵重私人物品。遇到房源拍摄、装修施工、设备检修等外来人员入户作业时,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重点做好财物看护工作,筑牢家庭财产安全屏障。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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