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刘思思 曾钦锐)8月14日,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前夕,攸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与公益保护职能,联合攸县法院、县林业局启动主题宣传活动,以“普法宣讲+一线问需+实践教育”为主线,将检察履职贯穿全程,推动生态法治理念在基层提前预热、扎实落地。
赶集普法:方言释法让法律条文“声”入人心
在网岭镇大市场,检察干警搭建普法服务台,发放自行编印的生态普法手册。干警们精选近年该院办理的非法占用林地、禁渔期违规捕捞、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本地典型案例,用方言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鲜活故事,现场讲清违法后果、讲明维权路径。咨询台前,干警对群众反映的林地权属纠纷、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逐一登记,并对照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给予初步法律指引,在解疑释惑的同时畅通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
进企问需:面对面座谈助推企业绿色合规
在网岭工业园区,检察干警联合园区管委会,与园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企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新增条款,干警逐项提示法律红线,并结合办案实际剖析违规排污可能引发的刑事、行政及民事连带责任。干警询问企业在环保技改、危废处置等环节遇到的法律困惑,现场确定生态法治联络员,承诺提供个案合规指导与法律风险体检服务,引导企业将绿色发展理念内化为经营自觉,从源头减少涉环境法律风险。
基地践学:微讲堂播撒生态法治种子
在攸县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检察干警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学生代表走进黄丰桥国有林场。实地参观生态修复步道后,检察官与法官联合开设“生态环境法典微讲堂”,由检察官重点围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生态修复监督实践,阐释法典对公益保护的制度供给,并通报了近年该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推动恢复受损生态的具体成效。人大代表、志愿者代表分享了向检察机关移送监督线索的协作经历;学生代表则在检察官引导下,畅谈对“破坏者担责、修复者受益”的直观理解,让生态法治意识在青少年心中悄然生根。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