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年|中方法院:一场调解,化“两难”为“双赢”
2026-08-17 19:00: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509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庭芳)近日,中方县法院调解室内,湖南某劳务公司与中方某农牧公司双方代表郑重签下调解协议,一桩历时半年、本诉反诉相互交织的劳务合同纠纷,在互谅互让中尘埃落定。这是湖南开展“企业服务年”行动背景下,中方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真实写照。

案涉纠纷始于一份污水处理池土建劳务合同。项目结算完成后,农牧公司尚有21万余元劳务尾款未能及时结清。劳务公司多次催收未果,于2025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工程尾款及45万余元逾期违约金。案件审理过程中,农牧公司当庭提出反诉,主张案涉池体出现渗水开裂问题,引发环保事故,企业遭受行政处罚、事故处置、工程整改等多项损失,提出近31万元赔偿诉求。

一边是追讨工程款的施工方,一边是遭遇质量事故的养殖企业,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仔细梳理争议脉络,寻找破局的关键。调解中,法官发现农牧公司账上资金紧张,但有一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补贴款即将下发。这成了盘活整个案件的 “棋眼”—— 用补贴款支付劳务款,既解决了施工方的回款难题,也减轻了农牧公司的现金流压力。

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农牧公司用补贴款中的 19.8 万元一次性支付剩余劳务款,劳务公司放弃 45 万元违约金主张,农牧公司撤回质量索赔反诉,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一笔款项了却两桩心事。

“本来以为要打很久的官司,没想到法院帮我们找到了双赢的办法。”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松了一口气。

从对簿公堂到并肩解困,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正是中方法院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生动注脚,该院坚持把调解优先理念贯穿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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