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生态环境法典 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2026-08-17 18:43:2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509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向香如)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为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坚实法律依据。法典施行当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领域公益保护重点,对托口风电场项目生态保护情况开展现场调查,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

托口风电场是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当前正处于主体施工关键阶段。清洁能源项目在推进建设的同时,生态保护工作同样不能松懈。检察机关紧扣法典实施重要节点,主动靠前开展现场监督,把法典精神转化为公益诉讼履职实际行动。

检察干警重点检查了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植被保护与恢复、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废水处理、弃土弃渣堆放、危险废物管理等情况。在风机基础施工区,干警查看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和后期恢复方案;在弃土弃渣场,对照水土保持方案检查挡土墙、排水设施施工质量;在施工道路区,查看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措施落实情况。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拍照取证等方式,全面排查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现场,检察干警向施工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读本及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结合案例开展现场普法,引导企业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下一步,洪江市检察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公益保护重点领域,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协作配合,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治理闭环管理,切实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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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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