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三方涉诉纠葛,柔性调处定分止争
2026-08-17 17:58:55          来源:平江法院 | 编辑:黄瑶睿 | 作者:吴帆宇 | 点击量:510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帆宇)近日,岳阳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以柔性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纠纷,高效平衡各方合法权益。

2023年年初,李某(化名)受聘于某清洁服务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形成事实用工关系。2023年7月某日清晨,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与事故相对方承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经死者李某家属申请,2025年,平江县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死者李某工作期间,该清洁服务公司已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投保雇主责任险,伤亡赔偿限额80万元。

事故理赔阶段,死者李某的家属与保险公司因理赔金额分歧较大,向本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期间,死者家属又因与用人单位某清洁服务公司就工伤保险赔偿一事难以达成合意,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责任保险纠纷涉及三方,若简单判决会影响之后工伤保险赔偿的仲裁结果,亦极易引发上诉、再审等后续程序,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和当事人累诉。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切实保障各方权益,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厘清法律关系、找准争议焦点,主动组织三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细致解读保险理赔、工伤责任及用工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兼顾家属维权诉求、企业经营压力与保险公司理赔责任,引导各方互谅互让、理性处置纠纷。经法官多轮居中协调与耐心疏导,三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涉案保险公司一次性向死者家属支付保险理赔款79万元。

本案通过一次性调解彻底化解三方争议,同步解决关联仲裁纠纷,避免同一事故引发多轮仲裁、诉讼,大幅节约司法与行政资源,实现了多方共赢、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司法效果。下一步,平江法院将持续深耕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用心用情办好各类涉民生、涉企业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护航优质营商环境。

责编:黄瑶睿

一审:黄瑶睿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平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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