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祁东法院高效“组合拳”速解七起劳务纠纷
2026-08-07 17:26:2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邓湘 | 点击量:556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邓湘)近日,祁东法院归阳法庭在审理何某某等与赵某某七起劳务合同纠纷中,承办法官创新运用“诉讼保全+先行调解+执前扣划”的工作模式,以高效的司法行动帮助七名农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劳务报酬款。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起,何某某等11名农民工受被告赵某某(包工头)雇请在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湖南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双方约定何某某等民工报酬由项目部预发部分,剩余部分在赵某某与项目部结算后再由其发放民工。

2024年5月项目完工,赵某某未按约向何某某等民工发放其应付的报酬,后经何某某等人询问项目部得知,项目部已与赵某某结清了工程款,但赵某某将何某某等民工报酬挪作他用,并未支付。2024年5月27日,赵某某向何某某等人出具一张欠条,确认其下欠何某某等人报酬共计137975元。尔后,赵某某向何某某等人陆续给付了部分报酬,剩余共计72983元未付,何某某等人催收报酬无果,遂起诉至本院。

案件回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了案情,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为保护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权益,打破被告无法联系、相关诉讼文书难以送达的困境,加速维权进程,承办法官主动向原告释明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适用条件及积极效用,引导其提出保全申请。得知财产被保全后,原本“失联”的被告主动联系法院,配合接收诉讼文书。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发现何某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实地走访核实情况,调查取证,开展法律释明,并依法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经多方协同发力,赵某某对欠薪事实及金额予以认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赵某某向法院提交申请,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请求人民法院直接扣划其保全账户内的资金用于清偿案涉债务。至此案涉纠纷得以妥善化解,民工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法官说法

公平正义,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依法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承载劳动和价值、劳动者尊严和家庭希望,是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提供劳务报酬方应诚实守信,及时、有效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下一步,祁东法院将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如我在诉”意识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坚持“抓前段、治未病”,以做实做优先行调解推进多元解纷,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基层善治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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