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古树重绽新芽——宁乡检察公益诉讼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保护伞”
2026-08-07 11:29:1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杨婷 | 点击量:572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婷)8月4日,在宁乡市巷子口镇凤凰桥村,一株树龄800年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罗汉松新生的果实正点缀枝头。看着重焕生机的古树,宁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悬了近半年的心终于落地了。

宁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开展整改“回头看”,发现古树重焕生机。

八百年古树危在旦夕

今年3月,宁乡市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上报的一条紧急线索:巷子口镇凤凰桥村一株八百年罗汉松因长期缺乏专业管护,根系大面积腐坏、树体倒伏,濒临枯死。古树名木是承载地域历史的“绿色活文物”,兼具生态、历史与科研价值,罗汉松损毁将造成不可逆转的公共利益损失。检察官随即来到现场勘验,只见古树被村道、民居地坪合围,土层浅薄、根系生长空间受限,强降雨加剧根系浸泡腐烂,生存岌岌可危。

以此为切口,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走访多个乡镇、街道开展排查。走访中,检察官发现诸多古树树洞腐朽、枝干枯损、长势衰弱,甚至有些树干被私钉铁钉、捆绑绳索,大量古树缺少保护标识与专属管护区域。而且很多古树紧邻道路民居,一旦倾倒极易引发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公共利益风险持续凸显。

“守护古树,就是守护城市历史根脉,一旦损毁再无复原可能。”办案检察官表示,公益诉讼既要精准发现问题,更要以司法监督压实行政监管责任,同步守住生态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制发检察建议靶向开方

经全面固定影像、现场笔录、走访取证,宁乡市检察院于3月24日针对古树管护履职缺位情况进行立案调查。根据相关法规及部门权责划分,确定古树名木法定主管单位。

2026年5月9日,宁乡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针对性提出三项整改举措:对倒伏、露根、树洞受损古树实施培土、病害治理等抢救复壮工程;梳理完善全市古树名录,统一布设保护牌、划定保护范围,建立“一树一档”标准化档案;搭建动态监测机制,及时认定新增古树资源,前置防范各类损害风险。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同步推进治理。6月上旬,林业技术人员联合古树养护专业机构,逐一对隐患古树实地勘测,依据古树养护国家标准制定抢救方案。对照检察建议清单,各项整改逐一落地:清理枯死古树消除安全隐患;破除树下硬化路面、回填沃土恢复根系生长环境;补齐破损保护标牌,完善电子化古树档案;同步推进古树复壮项目落地。同时,搭建市、镇、村三级管护网络,落实常态化巡护监测,强化普法宣传与林业执法,落实专项管护资金,并于年底将启动全市古树全面普查,更新保护名录,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古树保护。 

回头看喜见新生

8月4日,检察机关开展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这株曾经倒伏腐根、濒临消亡的800年古树顺利移植复壮、抽发新芽,一条“线索收集—立案核查—制发建议—跟踪督办—回头检视”的完整公益诉讼监督闭环成效凸显。当天,办案团队同步对调查中发现问题的其他古树一一进行回访,发现大部分古树长势明显好转。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一株古树带动一套长效保护机制落地。宁乡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宁乡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古树保护检察监督,用好“益心为公”平台拓宽群众线索渠道,常态化开展专项巡查与整改复查,防止问题反弹。深化部门联动,统筹乡村建设、道路施工与古树保护,避免工程建设破坏古树生长环境。持续开展乡村普法宣传,让守护“活文物”成为群众自觉行动,以公益诉讼法治力量长久守护本土生态文脉。

组稿: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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