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建群)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捕诉案件办理质效,8月5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第3次院务(扩大)会议。院党组书记曾德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特邀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郭溶溶到会授课指导。
会上,郭溶溶紧扣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两项制度规范开展专题授课辅导,结合我院近三年办案质效整体情况,深度剖析当前案件办理中的薄弱环节,并针对性提出改进意见。她指出,要进一步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质效,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职能,严格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常态化审查机制,精准规范适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严守司法办案程序底线,严格规范办案流程,切实把高质效办案理念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通报上半年办案质效情况,逐项剖析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门负责人代表结合条线工作,深入剖析短板成因,研究制定务实可行的整改举措。
曾德作总结讲话,要求全院干警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持续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刑事检察履职责任感。要对标最高检最新工作要求,坚持以证据为核心,把好案件入口关、出口关,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统一于办案全过程,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二要紧盯突出短板,靶向破解办案中痛点堵点。各部门要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复盘,系统梳理当前办案存在的具体问题,对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标准,做实自查整改。三要压实办案责任,层层筑牢案件质量防线。要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案例研讨,补齐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短板,全面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素养。四要强化统筹督导,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案件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数据研判,及时预警异常情况。各部门要将整改融入日常办案,确保短板补齐、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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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