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魏安琪
近期,澧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外卖配送公司安全员诈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精准惩治犯罪、守护市场秩序的同时,靠前服务、溯源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新业态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用暖心检察蓝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官办案现场
岗位变“敛财工具”安全员铤而走险违规牟利
刘某某系某外卖配送公司安全员,日常负责骑手出险报备、保险申报、理赔审核等工作。手握岗位权限,刘某非但没有履职尽责、严守底线,反而滋生贪念、知规违规。
为骗取公司安全保险金,刘某打起了“造假骗保”的主意。他刻意虚构骑手交通事故,私自篡改、变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材料,凭空捏造真实出险场景,以此向公司申报理赔,套取骑手安全险款项十万余元。
刘某还利用职务便利“靠岗吃岗”,在为骑手办理保险申报、理赔审核业务过程中,借机向有需求的骑手收受好处费十一万余元,把公共岗位职责变成个人谋私的“自留地”,严重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平台企业合法权益。
精准穿透办案检察能动履职全链条打击犯罪
案件移送审查后,办案检察官没有简单、机械套用罪名,而是坚持实质审查、穿透式办案,逐条梳理案件细节、厘清行为本质,精准区分犯罪行为逻辑。
结合完整案情和法律规定,该院依法精准定性:刘某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为彻底铲除行业“灰色链条”,杜绝漏罪漏罚,办案检察官深挖细查,逐一核对聊天记录、资金流水、事故佐证材料等,成功查明多名协助造假人员。相关人员明知是虚假事故、虚假理赔,仍帮忙伪造事故现场、篡改涉案材料。
该院依法对多名同案参与人员予以追诉,斩断“单人主导、多人协助、造假骗利”的违法链条,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刘某及同案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刘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不止于办案!检察靠前服务、精准护航企业发展
“案子办好不是终点,帮企业堵上漏洞、守住风险、安心经营,才是检察履职的初衷。”办案中,该院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护企发展并重,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坚决杜绝“办完案、留隐患”,用心用情为新业态企业纾困解难、保驾护航。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企业岗位监管不严、理赔流程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该院精准靶向发力,向涉案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点出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漏洞,给出清晰、可落地的整改指引,帮助企业防范同类风险。
为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办案干警主动上门走访企业,面对面倾听企业经营困难、管理痛点和法治需求,现场以案释法、精准指导。检察官全程协助企业查漏补缺,重新梳理、修订完善安全员岗位职责、保险理赔全流程管理制度,清晰划定岗位权责边界、细化申报审核、事后复核流程,帮助企业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从制度根源杜绝岗位谋私、内外造假、违规理赔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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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