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检察:增殖放流补生态检察助力护清波
2026-07-27 17:57: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621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欢欢)7月27日,洪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生态损害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在沅江流域洪江市太平乡集镇码头共投放鲢、鳙、草等鱼苗共计2万余尾,通过“司法促修复,鱼水复生机”的生态修复模式,助力县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此次活动源自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期间,蒋某在洪江市太平乡太平村月家园河道沅江水域实施非法捕捞,累计捕获鲤鱼、鲫鱼、鳜鱼等共计48尾,合计13.01千克。
“我知道错了,以前总觉得在河里捞几条鱼是小事,现在才知道这种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蒋某坦言。经过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蒋某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责任。
本次放流优选适配本地流域生长繁育的鱼种。现场工作人员严格核验鱼苗规格、品种,保障放流成效。通过科学增殖放流,改善河道水域环境,修复水生渔业资源,守护流域生物多样性。
下一步,洪江市检察院将持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常态化开展生态修复治理,以检察之力守护河道生态,为县域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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