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检察院深入乡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2026-07-23 16:03:3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蔡鸿波 | 点击量:534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鸿波)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地见效,7月23日,泸溪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洗溪镇,开展以“用好《反有组织犯罪法》,铲除黑恶土壤,筑牢乡村法治防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重点条文和典型案例,重点围绕什么是有组织犯罪、如何识别黑恶势力、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如何举报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针对乡镇留守老人、妇女儿童较多的特点,干警们结合基层常见的"村霸""乡霸"、寻衅滋事、高利放贷、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情形,用通俗易懂的方言和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主动举报身边的涉黑涉恶线索。

"以前总觉得扫黑除恶离我们远,今天听检察官一讲,才知道平时遇到的那些强揽工程、堵路闹事的都算,以后再碰到就知道怎么举报了。"现场一位村民说道。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0余人次,有效扩大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在基层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泸溪县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不断延伸检察服务触角,通过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多形式宣传,切实把法治声音传递到基层每个角落,为建设平安乡村、法治乡村贡献检察力量。

责编:李颖

一审:王薇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