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院破产法庭来湘潭中院专题交流“执清融合”工作 ——共话市场主体退出新路径 共促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2026-07-23 10:50:3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 | 点击量:5487         

7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负责人一行来湘潭中院,就“执清融合”机制构建及市场主体法治化退出工作开展专题交流。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省人大代表、湘潭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莹出席交流。湘潭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明智主持会议。

交流会上,湘潭中院民二庭负责人系统介绍了2024年以来湘潭法院从公益强制清算到“执清融合”机制的制度演进历程,并分享了下一步完善升级的工作规划。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分别介绍了配合法院推进公益清算和“执清融合”的具体操作流程,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围绕管理人履职规范分享了实践经验。王莹对两地破产工作的创新探索给予充分肯定,并就破产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自由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执清融合”机制实践操作、府院联动深化路径、管理人履职考核与选任、无财产案件经费保障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各方结合工作实际碰撞思想、交流经验,为破解破产工作中的共性难题提供了多元视角,也增进了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的相互了解。

长沙中院破产法庭负责人表示,湘潭中院在全省率先推出“执清融合”机制,在畅通“僵尸企业”法治化退出路径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路径。

李明智指出,长沙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长期走在全省前列,有许多先进经验值得湘潭学习,希望两地法院以此次交流为契机,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交流活动是两地法院落实“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湘潭中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完善程序衔接,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执清融合”机制更加成熟定型,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以法治之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优胜劣汰,为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刘深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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