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求职季 | 切勿轻信“花钱办工作”谨防虚构关系求职骗局
2026-07-09 17:50:1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洪彪 | 点击量:527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洪彪)“我有熟人,能办工作,只要钱到位,工作随便挑”,这样的话您信吗?近年来,部分群众因求职心切、急于获得稳定工作,轻信所谓“有特殊渠道”“托关系入职”等说辞,最终陷入骗局。近日,珠晖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间,被告人许某在网络上虚构身份,谎称可以帮助他人介绍正式工作,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等四人共计7.2万元。许某收取四被害人的资金后,未帮助被害人介绍工作,将违法所得部分用于日常开销。2026年1月,被告人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许某家属代许某向四被害人退还了资金,四被害人均出具了谅解书,对许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说法

当前正值高校毕业求职关键阶段,不少毕业生与家长迫切希望找到稳定体面的工作,部分不法分子精准抓住求职心切的心理,编造门路托关系、花钱买编制、内部预留岗位等谎言实施诈骗,既骗取大额钱财,又耽误宝贵就业时机。

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捷径”,更没有花钱就能买到的“岗位”。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公职、国企、辅警等正式岗位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任何声称“有熟人、能走后门、交钱包上岗”的承诺,都是精心设计的骗局。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应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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