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封活资产 分期渡难关 ——祁东法院“分期解封+分期还款”解锁企银共赢新解法
2026-07-07 11:00: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王剑英 | 点击量:526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剑英)查封资产、一次性偿债,是金融借款纠纷中最常规的处置方式,却也是把“双刃剑”。一纸查封表面上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极易造成企业停产倒闭、金融债权悬空的双输局面。

面对涉企金融纠纷,如何既守住金融安全底线,又给企业生存发展空间?近日,祁东县人民法院通过推行“分期解封+分期还款”柔性调解模式,盘活企业沉睡资产、打通偿债闭环,真正实现了司法办案有力度、助企纾困有温度,为这一问题交出了一份暖心又务实的答卷。

湖南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祁东县颇具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此前,该企业向祁东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0余万元,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后受市场环境波动、资金周转滞后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后续经营承压,未能按期结清借款利息。经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双方纠纷诉至祁东法院,银行依法申请查封了企业名下数百吨成品存货。案件审理期间,某酒业公司多次向法官反映难处:被查封的枣酒存货是企业核心流通资产,一旦长期封存无法售卖,企业将彻底失去营收来源,不仅无力还债,更面临停产危机。

一边是金融机构亟待保障的合法债权,一边是本土实体企业的生死存续,若按照“一判了之、一封到底”的传统办案思维,只会造成企业经营链条彻底断裂、金融债权难以兑现的“双输”局面。

秉持善意文明司法工作理念,承办法官主动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协商,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兼顾债权保障与企业生存发展,探索契合案件实情的化解路径。经法院多轮耐心调解、居中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明确,由原告根据被告还款履行情况,逐步分批解除封存酒水和查封措施;被告严格遵照还款计划,按期分段偿还借款本金。同时,双方细化约定货品核算标准、售款抵扣债务规则,明确所有解封货品的销售款项全部专项用于清偿涉案债务,构建起“资产盘活、产品销售、回款偿债、持续经营”的良性闭环,全方位筑牢金融债权安全防线。此外,双方协商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各担保人持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企业缓冲经营压力、稳步恢复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此次纠纷化解,打破了传统涉金融纠纷“查封、处置、清算”的单一办案逻辑,以柔性司法手段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三重统一,既有效盘活企业资产、纾解经营压力,助力市场主体脱困发展,又精准守住金融风险底线、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金融、市场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下一步,祁东法院将始终立足审判工作职能,不断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思路、优化涉企司法服务,以公正暖心的司法力量,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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