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游戏装备租来即卖 两万获利换来刑罚
2026-07-03 16:25:3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蒋家丽 | 点击量:507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蒋家丽)近日,花垣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石某犯诈骗罪一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络游戏交易平台上,多次通过支付宝信用免押租赁“CSGO”网络游戏中的游戏装备,后将租赁来的游戏装备转卖给他人,所得钱款用于个人消费。石某使用上述手段租赁并转卖游戏装备八件,共计价值23657.5元。租赁期满后,交易平台发现石某账号下无租赁的游戏装备,多次与其联系归还,但石某拒不还,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上述游戏装备款赔付给出租人。2026年3月,石某接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日,石某赔偿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7697.08元,并取得该公司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游戏装备属于虚拟财产,虽然无形,但并非无价。租赁不等于免费占有,行为人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妄图“空手套白狼”,已然触犯法律红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投机取巧、自作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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