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手机号涉诈引流非法获利,拘!
2026-07-01 17:59: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廖威 邓成龙 | 点击量:530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廖威 邓成龙)为持续深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全力筑牢辖区反诈安全防线,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近日,衡山县公安局岭坡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26年6月28日,岭坡派出所接县局反诈中心下发涉诈核查线索:辖区一手机号码存在频繁发送涉诈引流短信的异常行为,疑似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辅助引流帮助。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启动落地核查、调查取证工作,快速锁定违法行为人身份信息。在固定初步违法证据后,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汤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涉案手机号码系汤某某父亲实名登记使用。汤某某为谋取私利,规避监管,擅自冒用其父亲的手机号,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短信引流服务。2026年5月6日至5月26日期间,汤某某持续编辑、发送涉诈引流广告短信,为电信诈骗活动引流造势,变相协助诈骗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共计非法获利1600元。

目前,违法行为人汤某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600元。

警方提示

电信网络诈骗无小事,切勿因小利触碰法律红线。凡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短信引流、账号出租、资金走账、技术支持等辅助帮助的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广大市民务必严守法律法规,妥善保管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切勿出租、出借、转让,更不可参与各类涉诈辅助活动,一旦发现涉诈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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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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