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6年第6次集体学习
2026-06-24 18:40: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颖 | 作者:李真 | 点击量:531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真)6月23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6年第6次集体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世永、杨明松聚焦学习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作中心发言,其他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领会情况和各自岗位职责进行讨论交流。

会议强调,要深刻感悟“立党为公”的政治品格,筑牢法院工作政治忠诚。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司法审判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稳“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事事出于公心,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确保司法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刻感悟“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法院工作的政绩,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上,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聚焦人民群众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刻感悟“科学决策”的思想方法,提升司法工作质效。把调查研究作为提升司法决策水平的必修课,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咨询把关作用,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民主、结果公正。尊重司法规律,不唯指标、不唯名次,切实把“评案”与“考人”结合起来,以科学管理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刻感悟“真抓实干”的实践导向,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司法实绩。把正确司法政绩观贯穿到司法办案、履职尽责全过程,坚持公正司法,秉公办案,全力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摒弃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片面思维,不仅限于“依法裁判”,更在于“实质解纷”;不仅要求“程序合规”,更做到“权利兑现”。立足司法办案做实纾困解难、雪中送炭举措,守牢民生保障底线。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安全生产典型事故和突出问题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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